使用规律曲线命令可使用规律子函数(如线性规律或三次规律曲线)创建规律样条。
X、Y 及 Z 向分量
规律曲线使用 X、Y 及 Z 分量的组合来定义一条规律样条。您必须使用规律子函数选项来选择每个分量的规律类型。
既可以定义二维规律样条,也可以定义三维规律样条。
您可以使用工具选项卡→实用工具组→对象信息来显示有关规律样条的非参数或特征信息。
使用规律曲线时的注意事项
创建规律曲线
1.使用规律子函数,为 X、Y 及 Z 各分量选择并定义一个规律选项。
2.(可选)通过定义方位和/或基点,或指定一个参考坐标系来控制样条的方位。
3.选择确定或应用来创建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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