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特征重排序命令可更改特征应用到体的顺序。在选定参考特征之前或之后可对所需要的特征重排序。
创建特征后,将为每个特征指派一个时间戳记。修改体时,更新的顺序与特征的时间戳记顺序相同。
在本示例中,通过在历史记录树中上移抽壳特征,可修改部件的内部拓扑结构。
本示例将展示特征如何重排序
1. 从参考特征列表框或从希望生成参考特征的图形窗口中选择特征。
参考特征是有关放置重定位特征的中心点特征。
2. 如果已选中了一个参考特征,但希望将其更改为其他特征,则您可以通过按 Shift,同时在图形窗口中选中它来取消选中。然后可选择需要的参考特征。您甚至可在已选中重定位特征后执行此操作。
3. 选择选择方法选项以指定如何对重定位特征进行重排序。
指定参考特征和方法后,可以重排序的特征便显示在重定位特征列表框中。
4. 从重定位特征列表框或图形窗口中选择需要的重定位特征。
选中的重定位特征在图形窗口中高亮显示。根据您选中的内容,其他特征可能也会变为可选择进行重排序。
5. 单击应用可仅对列表框中选定的特征进行重排序。
通过选择应用,您将仍然可以执行其他重排序。
6. 单击确定,完成重排序操作。
给特征重新指定时间戳记,以便列表中相同类型的特征在执行重排序以后不会出现变化。例如:
扫掠 (0) 扫掠 (1) 扫掠 (2)
在这些特征中的任何一个进行重排序时,此列表在重排序之前和之后看来都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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